关于非法催收、暴力催收的法律规定。
面对催收,正常的催收,正常频率的催收电话,我们应当积极沟通,如实告知个人情况,表达还款意愿,协商还款计划。但催收很多都是第三方机构,我们也需要对非法催收、暴力催收说不。
那些行为涉及违法催收,简单说当你自己感受到自己生活受到威胁,受到打扰你就需要积极取证,并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如下催收行为涉及非法、暴力催收:
1、没有经过你的允许,泄露你的个人通讯录,对你通话记录的亲戚,朋友,家人进行骚扰。
2、通过微信,短信方式进行恐吓,威胁你家人或者亲戚朋友,甚至辱骂恶劣言语。
3、贷款机构每天对你催收达到3次及以上。
4、电话催收拨打时间在早上8点以前,或者晚上9点以后。
5、擅自曝光你的个人信息在网络平台或者其它公共区域。
6、上门到家里或者工作单位进行催收,导致个人名誉受损。
7、逾期后,逾期费用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
8、采用诱导式,诱导你去其它平台借贷,拆东墙补西墙。
9、采用非法软件短信轰炸你个人手机,对你的生活造成严重骚扰的。
10、冒充国家执法机关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恐吓,暴力催收等违规行为。
针对非法催收的举报机构:
1、中国银监会 12363 (涉及银行信用卡,贷款)
2、中国保监会 12378
3、消费者协会 12315 黑猫投诉
4、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最重磅的机构,银行,网贷机构,金融机构他全能管)
当然投诉不一定会有作用,但我们要知道维护自己权利的途径,在与催收沟通中积极取证。解决我们最终债务问题,只能靠自己,只有增加收入才能根本解决。我们维护自己权益,也是给自己争取更多可以生存的空间和时间。
现有相关规范催收行为法律整理如下:
刑法修正案九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修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套路贷”这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直接将放高利贷的行为明确为非法经营犯罪。
2020年7月17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催收不得涉及第三人
第五十六条 商业银行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贷款清收。商业银行应明确与第三方机构的权责,要求其不得对与贷款无关的第三人进行清收。商业银行发现合作机构存在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终止合作,并将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