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0-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86号)核准,于2017年11月21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467.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95.8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271.5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1月15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7]3-11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12月13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分别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雨花支行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以下统称“开户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上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赛克科技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及赛克科技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960.76万元(含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按转出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5月29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2,980.67万元(含投资收益、利息收入,金额为转账当日账户实际余额) 已全部划转至公司与赛克科技的基本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其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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