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2-022号

证券代码:112805 证券简称:18中联 01

证券代码:112927 证券简称:19中联 01

证券代码:149054 证券简称:20中联 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营运效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联重科”)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市场资产支持证券、银行间市场资产支持票据、北金所发行的结构化债权融资计划、中保登资产支持计划)。相关事项如下:

一、资产证券化项目发行方案

1、原始权益人/发行人/发起机构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基础资产

中联重科及其子公司基于业务合同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

3、发行规模

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可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

4、发行期限

不超过5年(包含 5 年),具体存续期限以实际发行时公告为准。

5、产品分层

优先级、次级。

6、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时的指导价格及市场情况来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交易商协会/交易所/北金所/中保登认可的用途。

8、增信措施

公司对资产证券化项目对应的优先级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9、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二、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场所、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三、董事会意见

1、此次申请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主要是为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资产证券化项目对应的优先级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符合一般商业惯例,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申请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并对资产证券化项目对应的优先级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是为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一般商业惯例,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上述差额补足行为符合《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关于拟申请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02,204.37万元, 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4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没有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

《公司关于拟申请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次发行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联重科关于拟申请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中联重科关于拟申请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2-019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依据以下原则持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一、金融衍生品业务概述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权、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业务名义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权、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单一金融衍生品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业务期限。

四、金融衍生品业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业务名义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

由于本次披露的为预计投资额度,公司将在未来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情况。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业务目的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与主业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公司进出口业务结算币种以美元、欧元为主;近年来,随着公司深入推进全球“本地化”战略、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公司在白俄罗斯、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等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拥有工业园或生产基地,海外销售日益增长、当地币种的回款金额相应增加。

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减少利率汇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预期风险。

2、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集团及成员企业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以公司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及本外币基础业务为基础,实质未占用可用资金,但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3)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内部控制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3、风险控制措施

(1)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负责统一代办集团成员企业管理金融衍生品业务,实时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信息分析,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保证有效执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相关流程制度,针对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交易对手管理:从事金融衍生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实力较好的境内外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4、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实际的进出口业务为背景,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有助于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影响外汇市场的因素众多,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无法精准预判未来汇率走势,可能给公司带来收益或损失。

六、授权事项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与主业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通过外汇资金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通过上述衍生品的投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八、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联重科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中联重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2-020号

关于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公告

为促进公司产品的生产、销售顺利开展,打通产业链上下游融资渠道,实现合作共赢,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在规范管理、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孙公司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与贷款年限一致。

一、被担保人要求

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并经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审核符合担保条件,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本公司供应商、代理商、终端客户以及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二、担保业务范围

融资性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三、担保授信的风险管控措施

在风险控制上,担保公司将严格把控客户的资质,从资信调查、授信审批手续完备性等各方面严格控制,降低业务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制定融资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管理与监控业务流程,要求客户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2、根据上述管理办法,明确客户的授信及管控方案,监督客户信用资源的规模、风险、周转效率等。

3、设立风险预警线与管控底线,并进行月度监控,根据对客户还款能力的分析,推动、帮扶其风险控制能力提升。

4、客户出现违约,担保公司及时进行电话催收、发送律师函、法律诉讼等止损举措。

四、协议签署

在业务实际发生时,担保公司将依据董事会对融资担保业务的授权签署相关协议。

五、审议事项

1、授权担保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和对外担保额度;

2、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促进公司产品的生产、销售顺利开展,打通产业链上下游融资渠道,实现合作共赢,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在风险控制上,公司将严格把控被担保人的资质,要求被担保人信誉良好、并经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审核符合担保条件,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批准及授权担保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是为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制定融资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管理与监控业务流程,要求客户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司将严格把控客户的资质,从资信调查、授信审批手续完备性等各方面严格控制,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上述担保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八、审批程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联重科关于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中联重科关于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2-018号

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一、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概述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操作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主要包括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等。投资额度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交易对手为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主要包括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等, 单笔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进行投资。

四、低风险投资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投资额度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由于本次披露的为预计投资额度,公司将在未来披露具体情况。

五、低风险投资理财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风险分析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风险控制措施

(1)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单位。财务公司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理财计划并提交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财务公司同时负责办理理财产品业务相关手续、按月对理财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并进行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

(2)公司法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法律咨询,保证理财产品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会计人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4、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同时亦为公司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六、授权事项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并能有效实施,能够有效管控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八、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联重科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中联重科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2-013号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并延期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41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6,000万股新股。本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1,209,4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8,999,994.6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3,301,886.79元,筹集资金净额为5,145,698,107.84元。

2021年1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267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承诺的投募项目与募资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与投资规划,同时结合市场发展情况,现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

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是全工艺流程挖掘机生产智能制造,包含下料、焊接、机加、涂装、装配、调试等全流程工序。本项目对传统离散型制造进行了颠覆式创新,在高度自动化的同时要求产线、设备、工装具备较高的生产柔性,在整个挖掘机生产制造行业乃至工程机械行业无先例可寻,其非标设计难度大。因此,项目在产线工艺规划设计、智能装备制造和信息化建设上耗时较多,导致设备生产采购滞后。目前,智能厂房已全部建设完成,智能装备和信息化系统正在安装调试中。

公司前期严谨、可靠的先行先试验证和可靠性研究将更好得保障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建成落地。公司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为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拟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调整至2022年6月30日。

2、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拟打造行业领先的全工艺流程的高强钢备料制造基地和薄板件生产制造基地,因此对传统制造模式进行了颠覆式创新。由于项目工艺技术复杂、设备产线智能化要求高、非标设计难度大,无可移植的成熟工艺设备产线,需在前期进行大量自主创新研究、试验论证和方案评审,因此在产线工艺规划设计和设备研制等方面耗时较多,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相对延后。目前钢结构厂房已建设完成,智能工厂产线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公司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为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拟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调整至2023年6月30日。

四、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疫情后宏观经济逐渐复苏,挖掘机全球市场需求增长较快

2015-2021年我国挖掘机销量连续7年正增长,由6万台增长至34.3万台,五年挖掘机销量的CAGR为40.1%。随着疫情后国内基建投资增长、房地产行情回暖等因素,国内工程机械市场规模持续高速增长,主要产品销量持续突破新高。同时,随着全球疫情后的经济复苏,工程机械出口大幅增长,2021年出口金额达340亿美元,同比增长62.3%,成为历史上出口增长最多的年份。

面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需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才能为今后健康持续的发展提供保障。

(2)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工程机械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是典型的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项目,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重点解决生产的关键工艺、关键工序、薄弱环节,以达到有效保证产品质量的目的。工程机械生产过程的智能互联是产品生产全流程的信息化、智能化映射,项目建成后公司可以通过大数据、云平台的分析,有效实现对研发、生产、营销、售后的全过程掌控,为全方位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进而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提升生产效率,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项目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实施全程智能化、自动化生产,可以有效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产品生产效率,确保生产合理性、高效性、科学性。同时受益于产线的柔性化生产改造空间,公司可以针对日益变化的市场需求持续推陈出新,打造不断满足客户新需求的高质量产品。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和完整的研发体系

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和技术人才储备,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公司被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国家部委认定为全国首批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首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近年来,公司突破了150余项智能制造关键技术,打造了一批自研发的产品,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MES、EAM等产品,并在智能制造沉淀的过程中不断优化升级,结合其他已成体系的智能制造系统,逐渐形成较通用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2)公司具有丰富的智能制造工厂建设经验

2016年以来,公司全面推进智能制造,在数字化转型升级、智能制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现已建成9个智能制造工厂:包括行业规模最大、智能化程度最高的塔机智能工厂、“行业领先,国际一流”的沅江搅拌车工厂。这些工厂大量采用行业先技术,如机器人、传感、AI+、VR+、互联网+、5G、物联网、大数据、数字孪生等技术,并将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化产线深度融合,生产质量、效率、信息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其中塔机智能工厂被评为“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智慧产业城挖掘机工厂入选工信部发布的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揭榜单位。

(3)“双碳”加速绿色智造推进

在国家“碳达峰与碳中和”的背景下,工程机械行业布局绿色生产制造服务等方向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通过使用清洁能源、绿色工艺及先进的污染处理措施,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实现挖掘机绿色低碳生产,加大节能降碳力度,有力推动碳减排工作迈上新台阶。

3、项目预计收益测算

公司预计本项目达产后效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预计收益一致,预计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28.00%,税后投资回收期6年,经济效益良好。

(二)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高强钢、薄板件为公司轻量化产品的关键材料

随着工程机械向大型化、轻量化发展,高强钢及薄板件被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结构件和耐磨件的制造上。随着全球工程机械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需要尽快实现关键零部件的智能制造,同时形成产品的多样化、系列化,提高产品质量,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并迎接行业的热点趋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立优势。

(2)智能化生产高强钢、薄板件将使制造效率得到较大提升

高强钢、薄板件的智能制造对传统的生产工艺提出了更高要求,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加工装备,并启用智能化生产车间,是确保重要零部件生产质量和效率的必然选择。项目将投入建设多项智能化生产设备,能有效提高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并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如大幅面光纤激光切割机、多头数控火焰切割机等。

(3)公司集中生产高强钢、薄板件将带来较大的成本效益

目前,公司高强钢、薄板件的生产基地较为分散,使得公司对零部件生产的整体管控难度加大,造成后续生产中材料浪费的现象。同时,生产基地分散也增加了公司在不同产地调配资源的运输成本。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能使得上述问题得到解决。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有利于智能化制造和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并拥有节约投资、缩短流程、安全生产等诸多优点,同时也为公司在材料运输上带来较大的成本效益。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拥有跨学科、多专业的丰富人才储备

经过近30年的创新发展,公司已经拥有一支跨学科、多专业、有活力、敢创新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在智能制造领域也有多年的人才储备。为了保障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将对该项目投产后的生产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例如对技术人员进行产品设计、制造工艺、电气、液压技术、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继续教育等。通过丰富的人才储备及体系化的岗前培训,项目将得以顺利实施。

(2)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具备雄厚的研发底蕴

公司技术中心于2005年10月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致力于工程机械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应用、行业标准制定、科技信息的收集、研究等工作。作为公司的研发支撑体系,技术中心年均完成科研成果300余项,累计承担国家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等国家项目100多项。建设机械关键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于2008年由科技部批准,以公司为依托单位建设,拥有结构、传动、液压、电气四个实验室和混凝土机械等四个整机实验场,占地面积达16万平方米。实验室致力于工程机械领域关键及共性技术研究。

因此,依托于公司技术中心、建设机械关键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公司得以顺利地开展技术研究开发,并在该募投项目投产后,顺利完成高强钢及薄板件的生产任务。

3、项目预计收益测算

公司预计本项目达产后效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预计收益一致,预计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24.83%,税后投资回收期5.81年,经济效益良好。

五、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过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依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决定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在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市场环境的变化,确保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

六、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市场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仅涉及预定完成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明显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趋势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中联重科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中联重科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2-023号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董事会召开时间、届次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进一步授权之人士具体审批办理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签署等具体操作事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盈峰环境”)及其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22,061万元,其中销售环卫机械零部件的交易金额预计为人民币21,161万元,采购环卫机械零部件等的交易金额预计为人民币400万元,提供金融服务的交易金额预计为人民500万元。

公司与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租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77,000万元,其中对北京租赁公司与公司客户相关的融资租赁业务,在协议约定的回购条件成就时,公司承担回购义务的交易金额预计为人民币65,000万元,与北京租赁公司基于融资租赁直接租赁业务销售设备的交易金额为10,000万元,北京租赁公司向公司其他金融服务交易金额为2,000万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述关联交易在2021年度授权发生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及在授权期限内预期发生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盈峰环境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3)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

(4)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怡兴路8号盈峰商务中心23楼

(5)注册资本:316,306.2146万(元)

(6)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3300006096799222

(7)实际控制人:何剑锋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副总裁申柯先生担任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的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盈峰环境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关联人的财务情况及履约能力

盈峰环境公司财务数据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

盈峰环境公司系国内领先的高端装备+环境综合服务商,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对应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盈峰环境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租赁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北京市怀柔区南大街37号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6号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85,300万元

(7)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11000073346585X0

(8)法定代表人:黄远锋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人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北京租赁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关联人的财务情况及履约能力

北京租赁公司公司财务数据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

北京租赁公司系国内领先的高端装备融资租赁服务商,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给交易各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北京租赁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将与盈峰环境公司签订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该等协议在各方公司章程约定的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将与北京租赁公司签订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该等协议在各方公司章程约定的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关联人盈峰环境的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简称“环境产业公司”)在出售交易完成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在正常业务运营过程中仍然存在与本公司的环卫机械零部件购销业务及本公司向环境产业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等交易。

为促进金融服务优势与工程机械制造专业技术优势的有机结合,使交易各方优势互补,公司与北京租赁公司之间存在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务领域的合作关系。

2、关联交易并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关联交易的独立性和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系保证交易各方业务的平稳过渡,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预计上述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2年3月30日出具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2年3月30日发表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内容如下:

(1)公司 2021年与盈峰环境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租赁公司的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数差异较大。经我们审核,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公司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3)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款符合一般商业惯例;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保荐机构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联重科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中联重科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4、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会议决议;

5、保荐机构意见。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2-009号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明华先生、监事何建明先生、职工监事刘小平先生均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王明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A股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A股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于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4、审议通过了《公司H股2021年年度报告》

(1)《公司H股2021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授权董事长对公司H股2021年年度报告作进一步修订及签署,并决定具体公告时间。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H股2021年度初步业绩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为4,602,400,506.14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802,241,183.92元。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拟订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及监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资产的实际情况,对2021年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 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于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于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1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1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按揭、融资租赁和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授权公司继续开展银行按揭和融资租赁销售业务、买方信贷销售业务,并为银行按揭销售、融资租赁及买方信贷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7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与相关业务贷款年限一致。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为按揭、融资租赁和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1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

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为期不超过6个月的保兑仓业务。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管理层代表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签署上述保兑仓业务相关合作协议。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1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批准及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8亿元、为期不超过36个月。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代表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上述金融业务相关合作协议。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1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的控股公司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科金融(香港)公司、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49家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7亿元的担保。具体实施时,公司可视情况决定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上述49家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可根据与金融机构的协商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并予以披露。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之人士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将可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一)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在调剂发生时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外主体的,仅能从合并报表外的其他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四)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五)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1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议案》

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与贷款年限一致。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1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批准高机公司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与相关业务贷款年限一致。授权高机公司管理层代表高机公司签署上述业务相关合作协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批准及授权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1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申请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亿元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市场资产支持证券、银行间市场资产支持票据、北金所发行的结构化债权融资计划、中保登资产支持计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场所、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2-021号

关于批准及授权湖南中联重科智能

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根据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机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加速资金回笼、降低经营风险,结合高机公司2022年度经营规划,公司拟批准高机公司为客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与相关业务贷款年限一致。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并经合作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基于融资租赁业务设备(标的物)的回购担保。

三、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在风险控制上,公司将严格把控融资租赁客户的资质,从资信调查、业务审批手续完备性等各方面严格控制,降低担保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制定并完善相关业务制度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流程;

2、根据上述管理办法,明确客户的授信及管控规则,监督客户信用资源的规模、风险、周转效率等;

3、设立风险预警线与管控底线,并进行月度监控,根据对客户能力的分析,推动、帮扶其风险控制能力提升。如达到预警线,将介入风险处置;

4、根据上述管控流程及要求,建立相应的信用授信业务风控流程及处理预案,由公司信用管理部门组织协同;

5、由公司组织建立融资租赁业务签约前的评审流程,在确认已建立可行的风险控制流程及预案,客户已签署合格的反担保协议,相应协议文件通过法务部门合规审核的情况下,由有权签约人统一对外签约。

四、协议签署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将在业务实际发生时,按公司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后再行签署。

五、审议事项

1、批准高机公司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与相关业务贷款年限一致;

2、授权高机公司管理层代表高机公司签署上述业务相关合作协议。

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客户在购买产品的过程中提供融资支持,能够促进销售回款、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拓宽销售渠道,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并经合作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批准及授权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由公司组织建立金融业务签约前的评审流程,确认已建立可行的风险控制流程及预案,客户签署合格的反担保协议,相应协议文件通过法务部门合规审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上述担保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联重科关于批准及授权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中联重科关于批准及授权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上一篇: 人民币能贬值到7(人民币能贬值到什么程度)
下一篇: 缅甸哪个城市投资(缅甸的投资政策与投资环境)
《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