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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网讯(记者 刘佳佳) 记者7月16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江阴发布了《关于公布2020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对2020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予以调整。
据了解,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分四档:一档为3368元、二档为6445元、三档为7734元、四档为19335元。
另悉,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为33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