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厦门三维丝环保滤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提案未获通过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15:00至2018年1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下午14:00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78-1188号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罗祥波先生主持;现场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各位股东、股东代表,董事长罗祥波先生,董事罗红花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徐秀丽女士,独立董事吴红军先生,监事会主席康述旻先生,监事陈为珠女士,监事彭南京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张永辉先生,常务副总经理陈锡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未来女士,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林映明、姚奥和各相关人员。本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以公告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后于2018年1月5日以公告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135,450,5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1372%。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7,805,6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9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77,644,8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1418%。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32,407,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068%。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9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32,012,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3045%。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南京三维丝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进行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信息(公告编号:2017-139、2017-145)。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免去刘明辉先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和增补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信息。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具体如下:

1.00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南京三维丝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暨构成关联交易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723,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1745%;反对17,804,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1443%;弃权922,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71,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5749%;反对8,613,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781%;弃权922,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70%。

该提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00 关于免去刘明辉先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15,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518%;反对19,434,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63,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903%;反对10,243,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6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0 关于增补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88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5567%;反对19,310,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564%;弃权2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34,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9928%;反对10,119,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2262%;弃权2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林映明、姚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上一篇: 网上银行定期转活期(网上银行定期转活期后还能再存定期吗)
下一篇: 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电话(招商银行线上电话)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厦门三维丝环保滤袋)》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