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开纸尺寸(18开纸尺寸相当于什么)

大集体时代的工分

图一:《社员劳动手册》

大集体时代的工分

——从临朐县几本社员劳动手册说起

作者 | 丸山小民

“挣工分”的日子已成为五十岁以上人永远的记忆。笔者收藏的临朐这几本《社员劳动手册》(见图一),即是那个时代人们峥嵘岁月中“挣工分”的实物见证。

新中国成立以后,工分制在农业生产组织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互助组时期到初级社时期,再到高级社时期,工分主要是用于按劳分配和奖励惩处。人民公社时期,社员集体劳动、集中分配,工分制作用发生改变,除计量劳动和计算收入之外,还承载了一定的社会功能

大集体时代的工分

图二:上世纪50年代临朐某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劳动手册

我县的工分制管理同各地一样,也有一个从开始、逐步完善到结束的过程。《柳山公社志》(1985)记载,1953年,后疃村李玉汉互助组试办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始实行劳动计工,一个工日为10分。《辛寨社志》(1985)等记载,1957-1958年高级社阶段,对生产队包定全年工分,生产队、生产小组(队)按计划划定工分(见图二)。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生产实行大兵团作战办法,分配上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的办法。1959-1961年成立大队,管理办法与高级社基本相同。1962-1966年上半年贯彻《二十三条》,执行队为基础的三级(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所有制,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文化大革命期间,开始逐步采用大寨记工法,自报公议,每天劳动后,按出勤时间、劳力等级,折记每人所得实际工分。1982年以后逐步落实了大包干的生产责任制,工分制管理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关于工分的制定、使用等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农业六十条》,是人民公社的“宪法”,其1962年修正草案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队对于社员的劳动,应该按照劳动的质量和数量付给合理的报酬。生产队应该逐步制订各种劳动定额,实行定额管理。对于某些无法制订定额的工作,可以按照实际情况,采用评工分的办法。在制订劳动定额的时候,要根据各种劳动的技术高低、辛苦程度和生产中的重要性,确定合理的工分标准。生产队制订、调整劳动定额和报酬标准,不仅要注意到农活的数量,尤其要注意到农活的质量,并且都要经过社员大会讨论通过。生产队在一时还不能推行定额管理的地方,必须搞好评工记分的工作。不论男女老少,不论干部和社员,一律同工同酬。每个社员的劳动工分都要按时记入他的工分手册。社员的工分账目,要定期公布。

农村土地承包以前,以生产队为单位组织劳动。一个村或几个村为一个生产大队,每个生产大队分为若干生产小队(一般称生产队)。每个生产队有30户左右(实际有的超过60户),每户的人口称为社员,年满18岁不超过50岁的男社员称作男整劳力, 18到45周岁的女社员称作女整劳力。除整劳力外,男子16~17周岁,51~59周岁为男半劳力;女子16~17周岁,46~54周岁为女半劳力。此年龄以外为附属劳力,不定级。劳动成果体现的“按劳取酬”的计量单位即工分,也称劳动工作日或劳日、工日,每工日10分,每分也称0.1个工作日。男整劳力一般每天10分,女整劳力8分,男半劳力6~8分,女半劳力4~6分。以上劳力具体年龄划分和工分标准各地并不一致。工分是分配粮、款、物的主要手段和依据。粮食分配,其比例一般是“人七劳三”,即人口占七成,工分占三成;现金分配扣除农户圈肥(土肥)投资外,纯按工分分配。

工分大致分为以下几类:(1)实干工。即干一天记一天工分。(2)定额工。即干某一件活干完后记多少工。(3)技术工。如扶耧耩地、耕地、打墼等。(4)非包工。如干部工分、出伕工分、开会工分、烈军属优抚工分、民办教师工分、临时工(亦工亦农人员)交款买的工分等非生产性工分。

劳动定额管理,是集体农业经济运作的主要环节,是记录工分的主要依据。我县各村根据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总结出了除计时零工以外的几百项劳动定额。《潘家埠村志》《北五里庄村志》等均载有部分劳动定额,可以窥一斑而知全豹。以潘家埠村为例,该村农活种类包括出运粪、小麦种植、麦田管理、小麦收获、黄烟育苗、黄烟栽培、黄烟田间管理、收获烘烤做烟等10几大类,每一大类又细分为10种左右甚至20几种具体农活,每种农活根据完成数量、质量,赋予一定数额的工分。例如:小麦播种细分为撒底粪、地面撒化肥、播种、查苗补苗等10余种具体农活。其中播种又分为人力还是畜力,质量要求是行距按规定标准,下种均匀,到头到边,带农药,用种按量。人力播种的定额数量是2亩,每亩工分是5分;畜力播种的定额数量是4亩,每亩2.5分。

大集体时代的工分

图三:1981年《临朐县农业劳动生产定额》,高学升藏。

上面所说的“非包工”,例如开会、外出公干等,一般一天也是10分。水利、修路等县里、公社集中组织的工程等调集劳动力,俗称“出伕”,每人一天10分。其他计分情况也较多。1991年《临朐县志》记载:亦工亦农工人实行“厂评等级,队认工分、厂队结算、回队分配”的办法(所得收入60%交生产队,记同等劳力工分);在1956、1957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期间,对主要干部实行工分补贴,一般每年不超过180个工日;1959年,对运输队员记工分参加生产队分配;1980年春,对烈军属实行全部优待的办法,军人入伍后,家中优待一个劳力全年应挣工分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或全部,或优待相应的粮款数。民办教师1970年前,记同等劳力工分参加生产队分配等等。

大集体时代的工分

图四:临朐县60年代初劳动工账 图五:社员劳动工分五日报告单

生产队一般设有正副队长,一名会计,一名保管。记分员(也称记工员)则有会计兼任的,也有单独指派的。户数多的生产队一般下设若干组,每组一名记分员。队长负责一年四季的农业生产以及劳动力的安排,会计负责账目,一年的支出收入,年终进行分配。记分员负责工分的记录,一天记工一次。

每天晚饭后,社员们陆陆续续来到记分员家里。每人一本《社员劳动手册》,拿在手里或者揣在裤兜里。记分员按照栏目,让本人报上干了什么活,多少工分,记分员一一登记入册。记录的过程各村不尽相同,有的是在干完一天的活以后,由记分员挨个人问着记。队(组)长基本不管,如有反映不对的,记分员再和队(组)长核实。从留存的部分劳动手册来看,好多手册是由本人记录的。

大集体时代的工分

图六:福山二队1962年6月份社员工分明细公布(榜)

社员工分十天一汇总,报生产队会计,会计负责登记到劳动工账上去(见图四),一月一累计并张榜公布(见图六)。个别工作甚至五天一统计,上图五“社员劳动工分五日报告单”记录的即是1970年5月份,我县某大队二队石材组社员开山所挣工分情况。

大寨式记工法则有不同之处。该法来自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的经验,采取“自报公议、队委审定”的方式,评定每个劳力的实际劳动工分。有的还树立标兵,男女社员各立一个“标兵”,确定“标兵工分”,然后社员自报、公议,最后队委会讨论决定。那时的所谓“四类分子”即使再能干,也很难得到高分。冯纯智《回忆当年的大寨记工法》(《临朐》公微刊载)、张光第《大寨式评工计分法》(《北五里庄村志》载)等文记载甚详,此不赘述。

大集体时代的工分

图七:临朐县1964、1978、1981年三种《社员劳动手册》

《社员劳动手册》是用来记录社员参加劳动等所得工分的簿记。笔者所藏的这几本时间范围从1964年到1981年,年份虽然不全,但也真实记载了工分制实施的情况。劳动手册一般64开大小,封面的内容包括姓名、编号、所在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日期等内容,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则都印有“毛主席语录”。内页登记工分的栏目有日期、干什么活、工分(有的还细分为早上、上午、下午、晚上四个时间段)、记分员盖章等。极个别的手册前边还有汇总页,记载评比时间,计划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评比结果等内容。这里选择60、70、80年代三种不同时期的《社员劳动手册》,将其劳动内容摘记如下,以便了解那个时候的农活、工分情况。

第一本是1964年的劳动手册,社员姓潘,当时属于赵家楼生产大队潘家埠十三生产队。他的手册记载多是典型的农活,例如1月27日(手册记载多用农历日期),化“岩下”麦子,13分;6月24日,拿蜜虫子,4.5分;8月30日,出倒粪28.8车,17.3分等等。盖有本人印章,但日期并不固定,估计是隔上一段时间与记分员核对一次。

第二本社员是位代课教师,属于杨善公社潘家埠大队第四生产队。该手册从1978年10月1日一直记录到次年的9月30日,几乎一天不落。大部分内容均是代课,每天工分10分。其他所记开会、参加运动会和培训班等与教学有关的活动,工分一般也是一天10分。该工分册与其他不一样的是,还记录了本人星期天及放假期间的一些活动,例如11月11日去城里,11月25日打猪食,腊月二十八赶杨善集、贴对联等,不计工分,有点流水账日记的味道。

第三本社员姓名高桂花,未记具体村,时间是1981年。该手册除了记录每天的农活和工分外,还有一部分是汇总记录的工分,例如在一栏内记上2月12~16日、25~27日,化麦子(追氨水),45.6分;4月13~30日,点玉米,92.1分。

大集体时代的工分

图八:1967年冶源公社三阳山大队第五生产队收益分配决算方案

“工分工分,社员的命根。”年终的资金分配关系到家家户户(见图八),工分是最主要的分配依据。大队全年的各项收入合计起来减去全年各项支出,为全年纯收入。其中收入主要是农业收入、副业收入等,支出主要是农业生产费用、副业支出费用、国家税金、管理费等,再按照总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3-5%)、公益金(2-3%),以及预留部分生产金等。各项支出按上年实际支出数字预留,剩余部分扣除各户圈肥款后,再按社员劳动工分进行分配(即分红)。

大集体时代的工分

图九:原七贤公社长沟村某社员1980年决算分配通知单

用参与分红的总金额扣除各户圈肥款,除以全体社员全年劳动工分总数,就是社员劳动日值(也称工值)。按照工值乘以各户一年的实际工分合计,计算出各户应该得到的分红,再减去各户已经分配到手的实物(粮棉油柴草等项)折价以及社员借欠生产小队的其他账项,就是各户全年应分配到手的现金(见图九)

每个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的工值并不一致,不同年份差距也较大。例如:潘家埠村最高的年份每工值1.5元,最少的仅有8分钱;刘家营村1957年到1978年22年间,工值平均0.6元,最高的也不过0.82元。一个村,不同的生产队之间有时候差距也不小,如粟山村共7个生产队,1965年3队工值最少,仅为0.74元;四队最多,是1.04元。一年下来,每个人辛苦一年分得的现金也并不多,如北五里庄村,年分红最低人均18元,最高人均61元,这在全县还是比较好的村。

应分的现金不能抵销分到手的实物折价,就造成欠款户。分配的粮食折价后要在分红里扣除,是造成人口多、劳力少而出现欠款的主要原因。有的村一些年份欠款户达到80%以上。生产队里的欠款户大多都是主要劳力在外工作的“一头沉”家庭和子女较多的家庭。前者困难不是很大,有国家发给工资,其家庭生活水平往往比生产队里的长款户好。后者就成了当时典型的困难户。其实也不一定,欠款户的口粮往往不会发生大的短缺,因小孩消费少;而长款户由于劳力多,往往陈粮接不上新粮,反而出现闹春荒

现在看来,这些劳动手册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也少有人重视。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越来越稀少,终究会退出人们的视野。但是作为那一个时代的载体,我们不应该随意遗弃它。那种挣工分的滋味,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深深地体会,终身难以忘怀。

本文得到傅佩超、冯纯智、安兆东、杨道明、张光第诸位师友指正,深表谢意。

备注:

①瞿商 赵俊红,《人民公社时期的工分制研究综述》,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第5期。

②《潘家埠村志》,2010年。

③④《北五里庄村志》,2016年。其他参考村志(不再一一标注):《粟山村志》,2017年;《老崖崮村志》,2009年;《刘家营村志》,2012年等。

上一篇: 上海市贵金属交易所(澳洲百年铸币厂金条“掺杂”?上海黄金交易所回应了,真相是)
下一篇: 小资金理财投资风险(小资金理财投资怎么做)
《18开纸尺寸(18开纸尺寸相当于什么)》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猜你喜欢